2013安徽宣城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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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25 日9:00至9月1日16:0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1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3年我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离校2年以内(2012、2013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聘用方式
基层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报告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三、待遇和管理
年均工资收入不低于18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随当地人均工资水平增长而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3年我市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司法、计生、工会等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11名(其中宣州区20名、郎溪县13名、宁国市17名、泾县20名、绩溪县11名、旌德县24名、市经济开发区办事处6名)。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8月25日-9月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其中,9月2日前资格初审,9月4日前缴费确认)。
(二)9月21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宣城市及省直管县广德县考点设在宣城市区。
(三)10 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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