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嵊州市越剧艺术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公告(2)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相关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予以聘用。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于2013年 8月 26日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浙江省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409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紧缺专业可1:1进入考试。
(四)相关信息查询: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zldj.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中国越剧网( http://zgyj.zjol.com.cn)
嵊州越剧艺校网(http://www.szyueju.com)
咨询电话: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75-83026632。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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