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合肥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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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25 日9:00至9月1日16:00。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以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工会《关于印发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1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3年我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离校2年以内(2012、2013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聘用方式
基层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报告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3年我市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司法、计生、工会等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640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8月25日-9月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其中,9月2日前资格初审,9月4日前缴费确认)。
(二)9月21日,统一组织笔试。我市考生在合肥市区参加考试。
(三)10 月15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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