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阜阳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安徽备考交流QQ群:131089433
报名时间:2013年 8月 25日 9:00至 9月 1日 16:0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2〕 213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3〕 201号)要求和安排,现将 2013年我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离校 2年以内( 2012、 2013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聘用方式
基层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报告县(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3 年我市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人社)、民政、司法、计生、工会等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412名(岗位计划附后)。
四、 岗位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人社)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民政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计生岗位主要在乡镇、社区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口信息核查等相关工作;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
五、岗位待遇
(一)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同类别街道(乡镇)、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年均工资收入不低于 18000元。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随当地人均工资水平增长而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待遇。
(二)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8月 25日 - 9 月4 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其中 , 9 月2 日 前 资格初审 , 9 月4 日 前 缴费确认) 。
(二) 9月 21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三) 10 月 15日前,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