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安丘市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
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人员,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单位。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安置到相关单位。工作单位确定后,由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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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