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杨凌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2)
五、复审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对照招聘方案中 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以及考生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所填报的信息,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由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准备好资格复审需要的所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其放弃资格复审,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
3.如需进行递补,按照《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规定进行。
4.请考生自备档案袋,并将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按列明的顺序装袋,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5.参加资审复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笔试成绩较接近合格成绩的考生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出现应递补却无法联系的情况。因无法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9-87013437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