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驾驶员公告(3)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如一周内不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首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实行以钱养事,按县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8日
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驾驶员补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 增加县民政局和县教育系统(庐江中学)各1名驾驶员招聘计划,具体要求与原公告(《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一致,增加后共招聘驾驶员21名。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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