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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滨州市博兴县镇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2013-08-20 23:22  |  滨州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2013年滨州市博兴县镇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附件2:《2013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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