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陕县公开招聘20名公安辅警及文职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部分公安辅警及文职人员,从事警务巡逻防范、专业技术保障和辅助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从事警务巡逻、治安卡点防控的辅警10名;从事专业技术保障、科技管理和行政事务的文职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高校毕业生;
2、我县有安置计划尚未安置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转业退伍军人。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合工作岗位需要(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疤痕,无传染病,无抑郁症及精神病史);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已在县公安局协警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1、报考县公安局辅警岗位须是我县有安置计划未安置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转业退伍军人。
2、报考县公安局文职岗位须具有法律(公安院校毕业生)、计算机应用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影视动画、图形图像制作、数控技术、文秘、财会、新闻传播、行政管理、心理咨询、英语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活动及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安辅警和文职人员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人社局门户网站、街道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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