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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08-22 13:30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资格初审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9月3日9:00-9月5日17:00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鲁南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25日-9月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按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9月9日9:00-17:00到区人才市场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不再定向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转为普通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掉的定向招聘岗位转为普通招聘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说课)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说课)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到区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教师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防暴大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还需进行目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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