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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08-22 13:30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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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00-9月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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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8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出生)之间;报考防暴大队的年龄18至26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出生);

  报考防暴大队的人员需进行目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五)枣庄市市中区生源(即考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市中区常住户籍且考生考入大学时为市中区常住户籍)且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籍(2013年9月1日前具有),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卫生系统(卫生类)不受限制;

  (六)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9月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00-9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9月3日9:00-9月5日17:00.

  报名网址:www.lnsjrc.com(鲁南世纪人才网)。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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