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无锡市锡山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2)
(二)聘用
1、拟录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2、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由锡山区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到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工作。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锡山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五、薪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驾驶员的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聘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进行续聘。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2013年工资指导价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监督与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工作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锡山区纪委(监察局):(0510)88227063
七、本简章由锡山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无锡市锡山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