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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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鄞州区卫生局8楼会议室(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报考鄞州人民医院相关岗位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领取准考证。
报考鄞州二院相关岗位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鄞州第二医院门诊部六楼人力资源部(鄞州中心区前河路1号)领取准考证。
报考鄞州区卫生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鄞州区卫生局人事科16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9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 人事招考通告“2013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栏(下同)或鄞州卫生网(www.yzws.gov.cn)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数与招聘指标数3:1比例(其中职位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卫生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请致电卫生局人事科(0574-87418609)并书面承诺放弃面试资格,该职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简化程序职位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请致电卫生局人事科(0574-87418609)并书面承诺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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