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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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鄞州区卫生局8楼会议室(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
因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1名。具体的招聘职位、招聘指标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第一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的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及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近,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3年8月底。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区卫生局8楼会议室(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
3、报名办法: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012年、2013年毕业生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高校就学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2012年、2013年毕业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2011届毕业生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其中,特殊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小于(等于)5:1的,可以简化该职位招聘程序,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届时由区卫生局与相关人员联系。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区卫生局通知考生本人。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的,区人力社保局与区卫生局将及时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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