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东莱芜市钢城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在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www.gangcheng.gov.cn)和钢城区民政局服务大厅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的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每人交考务费70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www.gangcheng.gov.cn)和钢城区民政局服务大厅前张榜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具体由钢城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岗位。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社区所在镇(街道)、高新区签订劳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五个月。按照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工资按《莱芜市城市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单位发布的与招聘有关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招考简章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 6880520 6880121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6890026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