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潍坊高密市事业单位招聘197人公告
(五)聘用待遇
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6—212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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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mhrss.gov.cn
高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gov.cn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