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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28 16:09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税收、财会、经济、法律、计算机、写作等。参加笔试的人员姓名、准考证号、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将通过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告。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比例(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将通过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告。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试讲

  报考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模拟试讲。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七)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报考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递补的,核减该招聘职位。

  (九)考察

  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递补的,核减该招聘职位。

  (十)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审核公示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均在山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咨询电话:0531-85656331

  附件:《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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