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水利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26546(驻厅监察室),0571-87826528(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302138(郭女士)
附件: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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