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缙云县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2)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或2013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名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2013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考务费40元/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9月5日。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5)截止到2013年9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1:3(或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缙云县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人员自动淘汰。入围面试人员请于面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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