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叶圣陶实验小学代课教师招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选比例不达1:2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统一安排专业能力综合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岗位待遇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按照代课教师岗位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对招聘中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项,请咨询叶圣陶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512-65010027。
甪直镇组织办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