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林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浙江备考交流QQ群:153769687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
宁波市林场将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通过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和面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市林业局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林业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184
宁波市林场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