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告(4)
报名时间:8月29日10:00-9月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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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对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按每人40元的标准,在面试前缴纳。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A类(管理岗位):总成绩=综合科目成绩/2×50%+面试×50%;
B类(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综合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30%;
C类(工勤岗位):总成绩=综合科目成绩×40%+技能操作测试科目成绩×30%+面试×30%。
(八)体检和政审
1、体检
对象确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
政审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重点对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真伪进行审查。
政审结果要载入《2013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政治审查表》(一式3份)。
体检和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的,公示7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聘用文件;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
(十二)分配
实行统一分配。
八、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持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未能携带相关证件或未能按时参加的,取消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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