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丰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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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在基层卫生、司法、人社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今年计划招聘56名基层卫生、司法、人社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其中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岗位6名,基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公益性岗位10名,基层人社平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40名。情况详见《2013年大丰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上述岗位聘用对象为大丰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
(5)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专业要求具体见《2013年大丰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我市考场统一设在盐城市区。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