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鹿城新闻网(www.66lc.com)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七、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鹿城新闻网(www.66lc.com)。
(2)截至2013年9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88030150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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