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蚌埠高新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2)
4、成绩合成
最后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加权后为最后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在蚌埠人事人才网、高新区网站公布。
5、资格复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应聘资格,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6、加分因素。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可予以加分,具体为:
一是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3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二是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多次立功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四)体检
根据合成成绩、加分因素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和高新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年一聘,第一年聘期含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11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300元。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