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盐城市阜宁县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各类任职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困难家庭证明、就业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接受资格审核(联系电话87386520)。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盐城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日—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注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名称及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六、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 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入围最终合格线,面试、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待定。根据招录情况,必要时对部分岗位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公示
参加体检人选比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卫 生 局
阜 宁 县 民 政 局
阜 宁 县 司 法 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