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镇江市市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64人公告(2)
四、政策待遇
基层公共服务人社、卫生、民政、司法协理员属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间,按照“谁招聘、谁负责、谁管理”原则,由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期为三年。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年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同时按规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政策、考务咨询
镇江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电话:85340568
镇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电话:84425552
镇江市卫生局人事处 电话:88912868
镇江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84422325
镇江市司法局政治处 电话:80820885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镇江市人社局监察室 电话:85340500
镇江市卫生局监察室 电话:88912898
镇江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 84424220
镇江市司法局监察室 电话:80820923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一、二和报考市区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需携带证明材料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卫生局
镇江市民政局
镇江市司法局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