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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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2013年9月20日期间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创建于1958年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500余名,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占地641.5亩。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4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 具备2013年12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3年9月20日期间,登陆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报名系统(http://123.157.149.17:804/)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报名系统内公告信息栏查看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时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即可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9月底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不指定教材)。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的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参考)。
面试方式:采用答辩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测评要素包括仪态仪表、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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