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2)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岗位总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科技厅网(http://www.zjkjt.gov.cn,“通知通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科技厅(人事处):0571-8705401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56788302,56788305(杜先生、杨先生)
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