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公告(2)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zjlyzjzx.com,招聘人才),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2、浙江省粮食局政务网(http://www.zjls.gov.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粮食局:0571-85773031(局监察室),0571-85773019(局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8827829、88800959。
单位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8号;邮编:310012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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