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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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委党校实行“一校两院”体制,“一校”即中共宁波市委党校,“两院”即宁波市行政学院、宁波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宁波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党校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下设20个内设机构,其中事业编制内设机构10个,名称分别是: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政法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社会学教研部、统战理论教研部、市情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图书馆。党校现有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21人,正高级职称13人,副高级职称25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专技 | 1 | 教学 与科研 | 1.哲学专业; 2.本、硕、博专业相近或相同; 3.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专技 | 1 | 教学 与科研 | 1.社会学专业; 2.本、硕、博专业相近或相同; 3.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
专技 | 1 | 教学 与科研 | 1.公共管理专业; 2.本、硕、博专业相近或相同; 3.博士研究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注:2014年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教育认定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时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在“宁波市第十五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上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市委党校展位。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递交至招聘单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市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高校招聘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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