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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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一楼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成人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担负宁波市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及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招聘 岗位人数岗位 职责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学前教育学院学前专业带头人1教学学前教育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国拥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学前教育学院学前专业教师1教学学前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全国35周岁及以下;
学前教育学院学前专业教师1教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儿童文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全国35周岁及以下;
总务处校医1医疗保健、卫生监管等内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全国35周岁及以下,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本科、45周岁及以下)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教育学院展位。
3、报名办法
下载并填好《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到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招聘单位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回复邮件形式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应聘资格初审。学院将电话形式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
5、根据往年报考情况,认定本次招聘的学前专业带头人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公告将同期在全国公共招聘网站(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由我院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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