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岭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取得事业单位拟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取得事业单位拟聘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12、各个职位咨询电话详见《2013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13、招聘信息查询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rsj.com)、温岭人才网(http://www.wlrcw.com)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请广大考生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人才网查询相关信息,并保证在招聘期间手机、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86215748、86221945、8611360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223615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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