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单位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府大院内3号楼5楼
联 系 人:徐章增
联系电话:0579-82468127
传 真:0579-82468124
邮 编:321017
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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