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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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为浙江省环保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国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导、标准制定、重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工作,承担浙江省辐射质量监测、评价以及伴有电离、电磁等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4-10级,其中专业4级岗位聘用不超过1人)。
招聘条件:
(一)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核科学与技术、核技术应用、应用物理、辐射防护、放射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磁学、电磁兼容、电磁场与微波(无线)技术、无线电物理、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等专业;
(二)具有5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学历,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期间,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到专用邮箱2013rskzp@rmtc.org.cn。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等扫描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7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人员,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招聘单位要求应聘者就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等领域工作经验、业绩成果以及对招聘岗位认知等方面进行陈述并答辩有关问题,综合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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