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盐城市建湖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与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等。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程序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建湖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515-86220569、86211505
七、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10301。
附件下载 :
1. 建湖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建湖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建湖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