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9名)(2)
(三)体检。各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各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各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考察不合格的,在本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日,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双方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176785。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人才网(网址:http://www.jdqrc.com)或金华人才网(网址:www.jhrcsc.com)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82181336),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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