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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2013-09-16 14:25  |  东营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术成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查。经考核合格的,进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确定考核入闱人员的办法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原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已聘工作人员原工资待遇不变,其余人员按中级岗位10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聘期五年,聘期结束后,达到规定年限的,参加医院岗位竞聘,并按聘用岗位办理续聘手续,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2013年东营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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