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南平阴县考试录用部分社区工作者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培训。笔试内容包涵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法律、社区建设理论、济南市市情、济南市社区建设规范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6分;
2.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8分;
3.普通高校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仅限于此专业)专科学历,笔试成绩加6分;
4.普通高校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仅限此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8分。
加分以最高加分条件计算分值,不累计计算。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仪表气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等,当场公布成绩。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再行组织一次面试。
五、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根据总成绩排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工资按照我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0%确定,由县、街道两级财政负担,每两年调整一次,县民政局统一发放。社会保险金按照企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承担部分由县、街道财政负担。
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评议制度,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及兑现工资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考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83101812,监督电话:87889257。报名登记表下载、诚信承诺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聘用人员公示均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yin.gov.cn/)和县民政局网站(http://mzj.pingyin.gov.cn/)公布下载。
本简章由平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平阴县社区工作者公开考试录用报名登记表 》
附件2:《诚信承诺书 》
平阴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