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省信用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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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5日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信用中心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机构规格为处级,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职责。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信用研究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者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招聘单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10006,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者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应聘者反馈初审意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主要测试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30。
地点: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4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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