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本公告由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业绩证明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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