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徐州书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从网上下载《2013年徐州书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一式二份,持《报名表》现场报名;
2、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考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5、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6、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创作作品5幅,其中6尺整张以上作品2幅。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分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技能考试为5幅创作作品考核(占10%)和现场创作考核(占60%);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占30%)。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由专家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两项得分加权后为最终得分。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经专家评委会排出名次,按招聘职位及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
3、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视为不合格。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徐州书画院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程序操作,严把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3732448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516-80801962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6-83732486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 0516-83682029
七、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徐州书画院公开招聘公告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