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五、考试内容、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答辩方式,面试时间30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综合分析能力占20%、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占20%、专业素养占20%、主动性占15%、应变能力占10%、语言表达占10%、举止仪表占5%。每个岗位的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判、打分。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成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畜牧兽医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单位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村街68号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办公楼712房间)
联系人:李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0531—87198063
邮编:250022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3年9月16日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