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2)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 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统一公布招录结果,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每位聘用人员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资待遇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执行。根据服务年限、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经年度考核合格,实行薪资正常增长机制。
咨询电话:89652927(县法院政治处)
监督电话:89675907(县纪委)
89675512(县人社局)
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专业参考目录
沛县人民法院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