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adz.gov.cn)和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agzx.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公示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如有同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职业教育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0517-8371878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0517-83718218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711960
本简章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和报名登记表.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