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3)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笔试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要求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考生族别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报名信息直接给予加分,无需办理加分认定手续。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有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地点
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
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在考察环节进行调查、核实。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公布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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