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枣庄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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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日
因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枣庄广播电视台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共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任选下列一个岗位报考,多选无效:
1、新闻类节目播音员3人,男性2人、女性1人;
2、综艺娱乐类节目主持人2人,男性1人、女性1人;
3、其他类节目主持人1人,性别不限。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身高:新闻类节目播音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综艺娱乐类及其他类节目主持人男性175cm以上,女性165cm以上;
2、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即1981年 9月24日之后出生);
3、文化程度: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限播音主持、艺术表演及新闻类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4、口齿伶俐,吐字清晰,嗓音悦耳,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符合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求;
5、具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稳定健康的心理素质,敏捷机智的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的绩效薪酬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