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招考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
(二)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卫生局组织,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各1题。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面试地点: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考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招考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五)录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局提出录用意见,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由所在街道卫生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书。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岗位选择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
公开招考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考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待遇
(一)国家、省、市均规定乡村医生的身份不变,仍然是社区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新农合保险、养老保险缴纳,各项保险费由个人承担缴付。
(二)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城市退休医生享受原83家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三)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院校毕业生并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其待遇按上一年度全区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核发综合性绩效补助,三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医师后,其待遇享受原83家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否则予以解聘。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事宜、体检考察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和崂山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和(http://www.123.234.227.145:8080/lswsj/index.jsp)予以公布。
附件: 2013年崂山区公开招考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计划表 (点击下载附件)
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