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马鞍山市当涂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以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公安消防大队共同实施。
2、考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网站上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2、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办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执行,凡违反暂行办法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管股)
15255529464(县消防大队)
六、其他
当涂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ahdtrsj.gov.cn:8080)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当涂县公安消防大队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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