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卫校纪委(监察室):0519-85220511
报名咨询电话: 卫校校办:0519-85220509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9月26日